根据《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团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兵乡振发﹝2022﹞3号)《关于印发兵团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兵乡振发﹝2022﹞6号)《关于做好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10月10日师市农业农村局召集师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规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等9个部门,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90团)和脱贫摘帽未满5年团场(91团)申请的2025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拟入库项目召开评审会,确定拟纳入师市2025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6个,总投资4600万元。(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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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五师双河市2025年兵团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拟入库项目汇总表.xls
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