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办法》(兵兴组发〔2022〕1号)、《关于做好2025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师市党委统战部(民宗局)已对2025年计划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库的项目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31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问题反馈,现对第五师双河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入库项目批复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受理电话:0909-2296703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民宗局
邮编:833401
附件: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库的批复
第五师双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