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师双河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大气专项督察报告的整改方案》,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25)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督察发现,市区及周边施工场地大面积裸露,扬尘污染严重,双河市荆楚汽车农资交易中心项目、书香一品建设项目、双河天一华庭建设项目、双河市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宿舍楼区教辅用房建设项目等4家施工工地存在道路未硬化、冲洗台未建设、围挡密闭不全、湿法作业不及时等“六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
四、整改措施
一是对市区周边裸露土地进行全面摸排,制定整改措施,对于临时堆土要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闲置地块采取临时绿化措施,施工场地大面积裸露堆土采取防尘网方式覆盖。二是对双河市荆楚汽车农资交易中心项目、书香一品建设项目、双河天一华庭建设项目、双河市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宿舍楼区教辅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三是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五、完成情况
(一)对城区主次干道裸露土地能绿化的,实行横到边、竖到沿,全覆盖、无死角绿化补植,与道路绿化相协调,连为一体,形成绿荫系统;不宜绿化的地块,实施高标准硬化。对公园、广场等公共绿地中裸露土地,按照公园、广场整体要求开展绿化或硬化,做到无盲点、无秃斑,美观协调。对所有道路行道树进行摸底排查,有缺失的,进行科学补栽。开展城区绿化工作,种植乔木1794棵、草坪33275平方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双河城区34块、3342亩的空闲地绿化工作。由自规局、住建负责监管,城建集团具体实施,根据土地性质统筹调配资源,种植低成本、易成活、轻养护的花草组合1151亩、板蓝根、黄精等9种花卉药材1499亩,西葫芦692亩(该类用地属耕地),最大限度发挥空闲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二)对生态环保反馈的四家建筑工地进行严肃处理。针对书香一品项目中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车辆未经冲洗上路行驶,造成扬尘污染。经立案调查,于2023年12月1日作出处罚2万元的处罚决定;针对双河职校项目中,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施工现场大面积裸露堆土且未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经立案调查,于2023年11月28日作出处罚3000元的处罚决定;针对双河市荆楚汽车、农资交易中心项目存在大面积裸露堆土未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未设立车辆冲洗台。经立案调查,于2023年11月28日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决定;针对天一华庭项目部道路未硬化、冲洗台未建、围挡封闭不严、湿法作业不及时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不到位问题。天一华庭项目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已于2023年8月整改完毕;目前上述4家建筑工地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强化宣传引导。在生态环保宣传工作中,我局积极行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环保知识进社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广泛传播环保理念和行动倡议。组织环保志愿者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更多人参与。共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现场会4次,发布政务服务网信息13篇,微信公众号推文15篇,抖音短视频6条,切实提高的职工群众的环保意识。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7696029,邮箱:1627833341@qq.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9-7696722
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