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师市财发〔2023〕569号)要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为2700万元,实施项目4个,现对2024年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资金来源
兵团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3〕68号)。
二、项目完成情况
详见《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完成情况公示表》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7日至2024年11月8日。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受理电话:0909-2296703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民宗局
邮编:833401
第五师双河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完成情况公示表.xls
第五师双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