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师双河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大气专项督察报告的整改方案》,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8)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线监测设施参数长期设置错误,督察进驻前突击修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流速、烟气温度上限、速度场系数、基准氧含量、烟道截面积等参数,擅自在工控机上安装远程控制软件,涉嫌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正大钙业有限公司氮氧化物量程上限设置为允许排放限值(400mg/m),现场通高浓度(450mg/m)一氧化氮标气。但是数采仪氮氧化物数值显示为395mg/m,低于400mg/m的排放标准,涉嫌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新禾热力(83团二片区)、奥瑞金博、国农食品等3家企业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荆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丰川电子等2家企业在线监测设施久拖未验。
二、整改时限:2024年9月30日前
三、整改目标:督促重点排污单位按照《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自动监控安装联网相关工作的通知》(兵环发〔2023〕22号)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验收、联网率100%,有效传输率95%以上。
四、整改措施
(一)师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正大钙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责令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督促普耀建材有限公司和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对在线监测设备的重新验收工作。
(二)经开区管委会督促荆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新疆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在线监测设施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检修维修作业,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在线设备验收。
(三)师市工信局、住建局、国资委、城建集团、83团和84团,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的责任,督促新疆双河国农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前按照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调试、联网和验收工作;新禾热力(83团二片区)于2023年10月5日前完成1台锅炉的提标改造,将另1台锅炉与排气设备断开暂停使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调试、联网和验收工作;新疆奧瑞金博种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前更换电力锅炉,并完成环评及排污许可证变更。
(四)师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管委会、工信局、住建局、国资委、城建集团及各团场加强对师市企业开展排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五、完成情况
目前,师市承担的兵团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18)整改任务的各项措施均按时序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一)针对正大钙业有限公司存在的自动监测设备未完成验收问题,师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第五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五师环罚〔2023〕11号),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陆仟肆佰元整(106400元整),于2024年2月20日出具第五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五师环罚〔2023〕04号),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整),督促正大钙业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5月完成在线检测设备比对验收;师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普耀建材有限公司擅自修改自动监测设备参数未报备问题,2023年8月14日出具第五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五师环罚〔2023〕16号),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柒佰元整(121700元整),普耀建材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9月完成在线检测设备比对验收。
(二)荆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新疆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和2023年12月完成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后续将加强在线监测设施管理,依法依规开展检修维修作业;新疆双河国农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于2023年12已按照要求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调试、联网和验收工作。
(三)新禾热力已于2024年6月7日完成83团、84团锅炉的固体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调试、联网和验收工作,新禾热力(83团二片区)已于2023年10月5日前完成1台锅炉的提标改造,于2024年9月2日完成另1台锅炉设备停用备案手续;新疆奥瑞金博种业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30日将2台生物质锅炉更换为电力锅炉,2024年6月21日完成排污许可证注销。
(四)师市生态环境局对涉及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企业荆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疆双河国农食品有限公司、正大钙业有限公司等开展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共计检查现场整改情况13次,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双河经开区针对整改涉及企业组织在线监测设施专项巡查1次,检查企业5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9-7696718,
邮箱:17545803687@qq.com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9-7696722
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