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生态环境局调查发现《第五师87团2连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编号为5h126v)编制未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8.3.3.3c)、8.3.3.6.a)3)的要求开展地下水水位监测,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
第五师生态环境局对报告编制人员邹华笑(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6354323505430264,信用编号:BH066946),于2024年11月26日下达《第五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五师环罚告〔2024〕18号,在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送达(网址:http://www.xjshs.gov.cn/news-show-73159.html),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第五师生态环境局按照规定对该公司下达《第五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五师环罚〔2025〕02号。
现将决定书进行公告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第五师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五师环罚告〔2025〕02号
编制人员处罚决定书公告件.pdf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