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3月31日(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可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登记,以后每年均为“自本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9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其他时间不再办理成员变更登记业务。
前期我局已提示相关有变更成员需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办理业务,现已到3月中后旬,该业务办理时间即将截止,我局特再次提醒师市辖区内各团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妥善安排时间,加快进度,尽快完成成员变更登记业务。
市监窗口受理咨询及指导电话:0909-2296028(变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成员为自然人的,需先去税务系统进行个人完税,双河税务局窗口电话:0909-761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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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49.119.98.78:8083/entservice/api/v1.0/index(兵团市场监管综合审批平台)
第五师双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