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4团(石峪镇)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师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调推动的工作格局。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解,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
一、主要的措施与效果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团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工作会议3次,研究部署团场法治建设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提升依法治团能力。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专题学法3次,各基层党组织参照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各项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以理论为指导,扎实推进团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三是强化法治建设督查。结合团场机构改革,进一步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的法治建设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党政负责人开展述法评议1次,自觉接受监督,切实促进法治团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细化行政服务。坚持“依法授权、急需优先”“面向基层、便民利企”的原则,承接行使好行政授权,及时对应部门进行职能梳理,建立审管长效机制,规范依法办理操作流程,提升事项审批效率,并向全社会予以公布。二是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完善《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首问负责等制度》等制度,规范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流程、行政许可服务、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以及监督评价,在团场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工作窗口6个,截至目前,中心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与便民服务事项17953件。三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承担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法律援助、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目前,团场公共法律服务已实现了团、连全覆盖。共办理法律援助初审2件、为职工群众代写法律文书4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不断提高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团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坚持做好党务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财政预算、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团场经营地竞价租赁、职工招录等职工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予以公开,在政务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85篇,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法律监督、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程序,规范会议制度,严格公文审批,健全和推进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二是完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推动社会公众依法有序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三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了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制度,并将法律顾问费纳入财政预算,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大决策,必须由法律顾问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提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今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3份,代理诉讼案件4件,为团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保障。四是加强团场规范性文件督查。对3年来各级文件进行检查,暂无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维护法治统一,做到政令畅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明确执法权限,强化了团场市场主体监管、文化旅游市场、交通运输安全、生态环保领域、农业、消防安全等综合执法,完善团场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不断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规范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二是强化行政人员执法监督。积极围绕现有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项目,自查行政执法人员8名,排查行政执法项目47个,结合集中整治工作设立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执法公正透明。三是积极推广和普及各类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积极推广新疆政务、96359、云上双河、交管12123等应用,职工群众“网上查、网上问、网上办”能力不断提升,建立健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团连两级实行调解组织全覆盖,现建立行业专业及连队、社区居民调委会20个,调解员105名。全年组织调解员培训3场次,培训调解员100余名。司法所还通过不定期对各调委会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整治调委会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充分发挥了调委会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注重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今年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13次,组织各调解员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走访、分析研判工作,及时查明、分析、研判清楚辖区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因素,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辖区稳定。截至目前,团、连两级调委会成功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32件,涉及当事人数279人,涉案金额184.56万元,进行司法确认3件。三是助力信访工作法治化。设立信访接待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个,法官调解室1个,广泛收集职工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线索,积极发挥好矛盾调解“三官一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法律调解”三位一体综合调解机制,着力提升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累计接待群众来访13批、16人次,办理网上信访79件,收集工作意见建议23条,满意率98.9%。四是全面完善“法治石峪”“调解中心”建设。持续调整完善各行业单位24名工作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以及驻点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联合解决咨询、法律服务、调解、法律援助等难题,真正做到资源整合,一站式解忧的便民服务模式,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筑牢法治基础。一是执法培训筑牢依法行政基础。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集中班2期,专题班4期,各科室、事业单位共计68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设立军事化训练环节,每名学员不少于2小时军事训练,彰显“军”的属性,培训班结业时全体学员参加依法行政理论测试,2024年20名干部申报执法证并全部通过,切实提升团场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突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以法治单位法治连队建设为抓手,以重点普法对象为主,抓住“关键少数”,认真抓好干部、辖区居民、商户以及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努力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与职工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示范创建促“八五”普法。以连队、社区网格为基础,以基层两委,职工群众为主体,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连(社区)”创建活动,调动广大基层两委、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大力宣传现代法治理念,努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四是普法宣传显成效。重点开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防范电信诈骗等法治宣传,结合返乡大学生大宣讲、边境法律法规宣传月等活动,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30余场次,悬挂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册、宣传单2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8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成效。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各行政单位普遍存在对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流程、规范不熟悉,承接事项不明确或缺乏可操作性,执法业务不熟,不敢作出行政行为,延用老办法解决问题。
(二)普法效果有待增强。普法教育活动内容与实际生活脱节,难以引起群众的共鸣和关注,普法形式和手段还需不断创新,以提高普法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措施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第五师双河市法治师市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各项举措的落实。二是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集体学法等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持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加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三)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加强法治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大培训,做好执法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团连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群众基础好,掌握了解一线群众需求的自身优势,使他们在法律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一是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着力解决承接授权存在的短板,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升团场行政执法能力。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五)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团场和连队(社区)法律服务站(室)建设,充分发挥团场和连队(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在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作用,使辖区群众普遍享受到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