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19〕49号)规定,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双河市兴博职业培训学校、博州汇源职业培训学校拟申请增加职业培训工种,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综合评估等程序,认为符合增加工种的办学条件和能力。现公示如下:
一、拟增加职业培训(工种)
拟同意双河市兴博职业培训学校增加无人机驾驶员(初级)1个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工种、民宿管理1个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工种。
拟同意博州汇源职业培训学校增加无人机驾驶员(初级)1个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工种。
二、公示期
2025年4月1日至4月3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联系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联系电话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9-6666313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