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师市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程序合规、价值评估合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月25日,师市国资委组建核查组赴团场供电所,就能源集团申报处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核查。
核查组分别到81、83、84、89、博乐城区设备库房,对照资产清单核验待处置设备情况。针对国有企业老旧设备处置需求,检查组依据资产评估报告提出科学建议:对达到报废标准且无改造价值的设备进行处置,对运行状态良好或具备改造潜力的设备再利用。通过分类施策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此次实地核查是师市国资委落实国有资产全周期监管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师市国资委将持续做好企业资产处置核查工作,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做好资产处置的把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