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7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1.职工姓名:王娅,性别女,年龄:46岁,工作岗位:第五师实验学校教师。受伤时间:2025年2月25日9时15分许,受伤地点:实验学校行政楼,受伤部位:右腿,主要原因:王娅在第五师双河市实验学校行政楼门口台阶处不慎摔倒,导致右腿受伤。
2.职工姓名:包鑫,性别男,年龄:29岁,工作岗位:第五师88团护边员。受伤时间:2025年2月6日19时20分许,受伤地点:88团卡昝河警务站,受伤部位:牙齿,主要原因:包鑫在88团卡昝河警务站22号执勤房开展勤务演练时,不慎被盾牌撞击下颌处,导致牙齿受伤。
3.职工姓名:路世周,性别男,年龄:51岁,工作岗位:第五师89团16连职工。受伤时间:2025年3月9日7时10分许,受伤地点:89团边防线3号执勤点,受伤部位:肋骨,主要原因:路世周在89团边防线3号执勤点管段十号杆下车上厕所时,因天黑路滑不慎摔入深坑,导致肋骨受伤。
4.职工姓名:付少梁,性别男,年龄:36岁,工作岗位:第五师86团21连连长。受伤时间:2025年3月7日16时41分许,受伤地点:省道707线与达镇交叉路口处,受伤部位:头部,主要原因:付少梁在86团21连办公室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三八妇女节联欢活动,活动结束后驾驶棕色小型轿车(新E-5012E)行至省道707线与达镇交叉路口处(6公里100米处)与白色重型半挂牵引车(新E15660,鲁Q-Z3H6挂)发生车祸,导致其头部受伤死亡。
5.职工姓名:孙浩,性别男,年龄:31岁,工作岗位:新疆九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育肥员。受伤时间:2025年3月14日10时30分许,受伤地点:公司育肥区,受伤部位:右脚,主要原因:孙浩在新疆九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育肥区进行销售前准备工作,被磅秤升降台支撑轮砸伤右脚。
6.职工姓名:马凯,性别男,年龄:35岁,工作岗位:博乐垦区公安局民警。受伤时间:2025年3月20日3时11分许,受伤地点:83团西部努尔牛肉面商铺前,受伤部位:左腿,主要原因:马凯在83团西部努尔牛肉面商铺前对醉酒人员张某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不慎摔倒,导致左腿受伤。
7.职工姓名:李红国,性别男,年龄:57岁,工作岗位:第五师81团1连职工。受伤时间:2025年3月21日16时25分许,受伤地点:12号井4条田葡萄地(身份地),受伤部位:左腿,主要原因:李红国驾驶农机在81团1连12号井4条田葡萄地(身份地)清理葡萄树根时发生侧翻,导致上身多处骨折。
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至4月14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09-6666317
举报邮箱:dwsgsrd@163.com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