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五师双河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师市人社发〔2021〕19号),现对经初步审核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909-6666313。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公示表
第五师双河市2025年4月拟新增就业困难人员名单公示.xlsx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