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团场经营地竞价租赁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兵团相关政策,按照师市财发关于印发《第五师双河市团场经营地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师市财发〔2023〕2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团场实际,现就88团经营地无人竞价租赁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团场经营地竞价租赁程序,确保团场经营地竞价租赁工作有序推进。
二、目标任务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统一思想,坚决贯彻执行不折不扣完成经营地竞价租赁工作任务。二是坚持公开透明,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严格程序进行操作。三是做到所有的经营地,无论面积大小,应登尽登,应竞尽竞,不漏块不漏户。四是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对需要公开竞标的地块严格按要求进行公示,确保经营地竞价租赁程序规范。五是按照《第五师双河市团场经营地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分步推进统筹做好经营地竞价租赁工作。
三、工作专班
(一)成立八十八团经营地竞价租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繁宇 团党委书记、政委
副组长:黎俊民 团党委常委、副政委、工会主席
海具才 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少壮 团党委常委、武装部部长
高 岩 团党委常委、副团长
成 员:张 静 党政工作办公室主任
何玉剑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冯宇南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王建玲 财政所所长
刘小龙 武装部副部长
雍纪龙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谭春泉 文体广电和旅游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薛 菁 一连党支部书记、指导员
胡华强 二连党支部书记、指导员
夏 乾 三连党支部副书记、连长
吴千秋 五连党支部书记、指导员
李跃文 六连党支部书记、指导员
张 威 七连党支部书记、指导员
经营地竞价租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团党委常委、武装部部长李少壮兼任,副主任由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雍纪龙兼任,成员:张静、王建玲、雍纪龙、谭春泉、冯宇南。
(二)工作专班职责及分工
经营地竞价租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与师市农业农村局、部门、连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好经营地竞价租赁公告、经营地竞价租赁方案、经营地竞价租赁信息公示等相关工作。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监督指导经营地竞价租赁所有相关工作。
党政办(团改)职责:做好经营地第五师政务网上信息公示。
财政所职责:负责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作为缴款凭据,审核在竞拍时对保证金收缴等相关工作。
平安法治办职责;做好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文体广电和旅游中心职责:做好竞拍现场的拍摄,并进行现场监督,做好音视频的保留。
连队职责:摸清连队经营地底数,利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微信平台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建立经营地竞价租赁台账,做好经营地竞价租赁发包基价、信息公示、报名,组织好连队现场竞拍等相关工作。
四、经营地竞价租赁基本情况
根据《第五师双河市团场经营地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对无人竞拍的29块经营地,经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与各连队充分征求意见,请示师市农业农村局后,现需重新发包,详细地块位置、面积、竞标基价见《88团无人报名经营地统计明细表》。
五、经营地竞价租赁流程
(一)参与竞标地块竞拍前公示
1.20亩及以上无人竞拍的碎片化经营地竞价租赁基价经团连摸底上报并经师市审核反馈后,在五师双河市政府网及团连显著位置公示7天后,按经营地竞拍程序进行。
2.20亩以下无人竞拍的碎片化经营地竞价租赁基价由连队摸底上报团场经营地竞价租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五师双河市政府网及团连显著位置公示7天后,由连队自行组织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竞拍方式发包。
3.经营地经营权公开竞拍取得后,禁止以转让、入股方式流转,严禁永久基本农田转为林地、园地、草地等其它农业地及农业设施用地。
(二)碎片化经营地承租方资格审查。碎片化经营地承租方范围包括本团职工、户籍在师市辖区的居民、在师市注册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企业、连队管理委员会等,本团职工和户籍在师市辖区的居民竞价租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本团基干民兵、本团职工和户籍在师市辖区的职工子女。鼓励以农产品精深加工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集聚人口、健全产业链、提升竞争力为宗旨,依法依规参与经营地竞价租赁管理运营。
参与竞拍人员:属于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属于在师市注册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的需提供有效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属于本团基干民兵、本团职工和户籍在师市辖区的职工子女的需所在单位(连队、社区)开具人员身份或人员关系等证明。
(三)经营地竞价租赁保证金。每名竞拍人员按照参拍地块数缴纳经营地竞拍保证金(其中:20亩及以上碎片化经营地保证金10000元/份地块,20亩以下经营地保证金5000元/份地块),连队收取的竞拍押金缴入团指定账户,如参加多次竞拍的人员,不得减少缴纳保证金,待团场领导小组审核保证金缴纳完毕后,方可举办竞拍会,竞拍结束后,没有中标的退还竞拍保证金;已中标的,按照要求缴清租赁费用后退还竞拍保证金;对恶意竞标者,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0亩及以上经营地竞价租赁地块公示期满后,由团场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竞标会,各竞拍人员凭押金收据入场,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四)经营地竞标形式
1.碎片化经营地由团场组织公开竞标,采用现场竞标方式确定,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加,并邀请媒体进行监督,中标结果(地块、亩数、价格)在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站公示公开。
2.竞标采用明标、暗标相结合的形式,出价高者中标。如遇特殊情况地块,另行研究决定。
(五)经营地竞价租赁缴费和合同签订。竞价人获得经营地经营权后,当日签订经营地租赁合同,经营地竞价租赁合同签订当日起3日内将租赁费用交至团财务所指定账户,未按期交清的,竞价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经营地竞价租赁期限。连片经营地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租赁期满后,在下一轮经营权租赁竞标时,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可优先租赁。20亩及以上、20亩以下经营地租赁期为1年,自签订租赁合同起,有效期一年,当年竞标经营地作物种植期结束后,经营权回归团场重新发包。
(七)鼓励职工子女参与竞标。在同等条件下,鼓励户籍在师市辖区的职工子女优先竞标。
(八)流标后的处理。对于竞标流标地块,报师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后重新发包。
八十八团经营地竞价租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