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定价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双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召开《第五师双河市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方案》及《第五师双河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管理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1.第五师双河市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方案。
2.第五师双河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管理办法。
二、听证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5年5月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员35名,由以下人员组成:
1.人大代表1名,由双河市人大推荐;
2.政协代表1名,由双河市政协推荐;
3.消费者代表22名(居民用水户18户,非居民用水户2名,特种用水户2名),参加听证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由双河市发改委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如报名不足则由双河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各团场、经开区及民珠街道推荐产生;
4.经营者1名,由师市住建局推荐产生;
5.同调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由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推荐;
6.政府部门听证代表9名,由相关政府部门推荐。
(二)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若干,新闻媒体记者2名(媒体记者由师市宣传部推荐)。
四、听证会参会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师市有固定居住场所,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公民;
2.热衷于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能够代表消费者真实的反映意见;
3.同意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
4.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在4月25日前将报名表扫描发送至1192901554@qq.com邮箱完成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委将对自愿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依程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员。
特此公告。
联系人:孙海欣、高欢欢联系电话:0909-6665011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听证会报名报.xls
双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