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社会更文明、让环境更整洁、让生活更幸福,是我们大家的共同心愿。“创卫”工作与我们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那么,“创卫”的相关知识,你知道吗?
“创卫”最早起源于1989年10月,全国爱卫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在全国开展了卫生城市检查评比活动,从此拉开了“创卫”工作的序幕。 “创卫”实质上是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的简称。它主要包括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乡、镇)”,其中国家卫生城市由全国爱卫办组织评审,国家卫生县(乡、镇)由全国爱卫会委托各省级爱卫会组织评审,全国爱卫办抽查确认。创建国家卫生城镇是一张含金量极高的城市名片,是评价和反映一个城镇综合管理水平和卫生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说不文明的话。
3.不乱写乱画,不乱扔乱倒,不做不文明的事。
4.不违反交通规则,不践踏花木草地,不乱停乱摆。
5.不放养宠物,不让宠物在公共场所乱拉乱跑。
6.文明经商,不占道经营,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
7.不违规饲养畜禽,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设施,及时制止损害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8.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影响创卫工作的不良行为和卫生死角及时予以监督举报,并主动纠正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为民创卫,创卫惠民”。希望每一位居民都要充分认识到“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主动参与到“创卫”行动中来,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上交上一份靓丽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