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场,师市安防委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师市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规定,现将2025年师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工作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请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认真落实师市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各团场责任人如有调整变化,及时上报师市安防办备案。
附件:1.第五师双河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第五师双河市河流(段)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第五师双河市水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第五师双河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xlsx
第五师双河市安防委办公室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