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盘活连队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连队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对86团20连场院农资库房(现已改造为冷库)2间资产面向社会公开出租,欢迎有意向者参与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和租赁期限
(一)标的位置:八十六团20连。
(二)标的名称:20连场院农资库房(现已改造为冷库)2间。
(三)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自行前往实地踏勘。
(四)租赁期限:本次租赁期限为1年,自竞标之日起计算。
二、出租方式:
现状出租。标的一切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竞价出租的单位和个人务必了解所出租标的之现状及瑕疵。参加竞价出租者一旦报名,即视为已了解和认可所出租场地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我单位不保证所出租场地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竞租方式、竞租底价和保证金
(一)竞租方式:本次出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在2025年5月26日于86团20连办公室举行现场竞价会。竞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参与竞价,出价最高者为承租方。若在报名竞价截止时间,仅有1人报名,亦可以竞租底价成交。
(二)竞租底价:场院农资库房(现已改造为冷库)2间,每间每年1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三)竞租保证金:竞租人首先确定场院农资库房(现已改造为冷库)2间意向标的后,对意向标的交纳竞租保证金2000元,以底价为基础价进行报价。竞租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并注明“竞租保证金”字样,持银行缴款凭证参与报名竞价,报名时间截止将不再接受任何人参与报名。
竞租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缴纳到指定账户。
户名:双河市红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074860104000226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青达拉支行
(1)竞得标的的竞租人在竞价结束后与八十六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当日内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竞得人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资产所有权单位有权将租赁物另行出租。
(2)未竞得标的的竞租人,在竞租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租保证金(在财务可正常办理业务期间,否则顺延至可正常办理业务之日算起)。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五、竞租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21日10:00起至2025年5月25日19:00止。
(二)报名地点:86团社保楼二楼西侧双河市红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受托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报名联系人:马先生,联系电话:17699098249。
其他事项
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合法经营,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如需改变用途,需提前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租赁资产的维修保养由承租方负责,费用自理,但不得损坏资产主体结构。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保证资产完好无损交还出租方。租赁期满后,租赁物归还时,承租方投资修建未拆除的资产视为自愿放弃所有权部分,出租方不进行任何赔偿或补偿。
3、水、电、气等费用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双河市红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