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1〕5号)、《兵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兵农建发〔2022〕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委托第三方验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并配备相关设备对2023年第五师89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兵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完成数量和表观质量复核,并出具相关报告。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程咨询公司或项目管理公司;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管理有关要求和建设标准、技术规范,在人员、技术、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经营正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的投标人。
5.同时具备高标准农田建设类似项目验收、工程复核、第三方审计、全过程跟踪审计等相关经验者优先。
6.本次报价超过拦标价视为废标。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兵团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组建具有相关从业资格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专家组进行验收。
2.对项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报告,并对所出具报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
4.最高限价:149000元。
四、资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定,加盖公章);
2.第三方验收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定,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费用报价单,需提供具体项目的报价,报价依据,体现出具体开支明细(加盖公章);
5.验收工作方案;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7.信用查询。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遴选方式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以下评分标准为举例) | 说明 |
1 | 报价 | 10 | 满足询价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 c 价格分值 | 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2 | 验收工作方案 | 70 | 根据服务需求内容提供书面方案,方案完整、详细、与本项目相适应。 | 采购人会根据采购服务要求为标准,对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
3 | 企业相关工作经验 | 12 | 企业近5年(2020年5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类似项目的验收业绩每项得3分,工程复核业绩或第三方审计业绩每项得2分,全过程审计业绩每项得1分,累计最高得12分。 | 提供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
4 | 企业资信 | 8 | 企业同时具备AAA级信用等级证书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8分,没有不得分。 | 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 |
报名截止后,由我团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格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召开89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党支部会议研究,结合以上打分表,选择价格低、服务好、具备条件的作为服务单位,报名单位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或结果,报价不作为唯一遴选依据。
六、咨询及报名受理时间
5月28日-5月3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周六、周日除外),逾期提交一概不予受理(提交材料时间以全部资料提交齐全为准)。
七、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接受现场和网上提交材料方式,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九团前进路9号。联系人:许海涛,联系电话:13040579797。邮箱:119319783@qq.com。
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优秀的合作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期待与您的合作!
八十九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