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区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以下简称地、州、市)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区人口年龄构成
在全区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5806156人,占22.46%;15—59岁人口为17129180人,占66.26%;60岁及以上人口为2917009人,占11.2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05885人,占7.76%。(表3-1)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在14个地、州、市中,0—14岁人口比重在30%以上的地、州、市有2个,在20%—30%之间的地、州、市有5个,在20%以下的地、州、市有7个;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地、州、市有11个,在60%—65%之间的地、州、市有2个,在60%以下的地、州、市有1个。
有9个地、州、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5个地、州、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低于7%。(表3-2)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本公报中部分指标合计数与分项数有出入,主要是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均未作机械调整。
[2]全区人口是指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常住人口,不包括居住在14个地、州、市和自治区直辖县级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0—15岁人口为6118388人,16—59岁人口为168169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