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实现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0.84亿元,同比增长11.4%,增速较1-3月、1-4月分别回落15.4和5.2个百分点。
1.商品零售增速高于餐饮消费。商品零售额0.72亿元,同比增长27.4%,占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5.3%,高于限额以上餐饮收入63.1个百分点;限额以上餐饮收入0.12亿元,下降35.7%,占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4.7%。
2.重要商品零售支撑作用凸显。16类限上商品中9类实现增长,共上拉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速35.4个百分点,其中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日用品类分别增长2.39倍、33.4%、31.7%。
3.连队消费增速高于城镇。城镇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0.63亿元,同比增长7.8%;连队消费品零售额0.21亿元,增长23.2%,增速高于城镇15.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