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兵团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兵农医发〔2025〕1号)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病死畜禽及病害产品(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进行公示。
补贴对象 | 补贴数量(头、只、公斤)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备注 |
新疆国农食品有限公司 | 病害产品-猪:71250公斤 | 牛、马、骆驼等大型动物300元/头,猪、羊等中型动物80元/头,禽类5元/只。对其他病害动物、动物产品及死胎、木乃伊胎等按重量测算,参照4元/公斤标准补助。 | 285000元 |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发至师市农业农村局,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9-2298040邮箱:1732051939@qq.com。
通讯地址:新疆双河市和平路29号(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农村局)
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