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8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1.职工姓名:魏全威,性别男,年龄:28岁,工作岗位: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叉车工。受伤时间:2025年6月21日11时许,受伤地点:公司仓储部2号仓库,受伤部位:左脚,主要原因:魏全威在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仓储部2号仓库使用叉车装卸设备,在调整叉车叉子间距时被滑落的叉子砸伤左脚。
2.职工姓名:李有吉,性别男,年龄:56岁,工作岗位:86团13连职工。受伤时间:2025年7月5日3时30分许,受伤地点:86团13连4斗1号井房,受伤部位:右膝,主要原因:李有吉在86团13连4斗1号井房为身份地浇水,在添加肥料时因地面湿滑在井房门口摔倒,导致右膝受伤。
3.职工姓名:赵新江,性别男,年龄:43岁,工作岗位:84团2连职工。受伤时间:2025年6月15日11时许,受伤地点:84团2连6号井,受伤部位:双膝,主要原因:赵新江在84团2连6号井本人身份地中维修管道,因地面泥泞不慎滑倒,导致双膝受伤。
4.职工姓名:李亚朝,性别男,年龄:52岁,工作岗位:84团2连职工。受伤时间:2024年8月7日8时许,受伤地点:博乐市七一水库,受伤部位:溺水窒息,主要原因:李亚朝在博乐市七一水库晨跑,发现一名女子跳水轻生,施救期间溺水而亡。2024年8月9日,经兵团见义勇为协会认定:李亚朝为见义勇为。
5.职工姓名:刘芳芳,性别女,年龄:32岁,工作岗位:86团14连职工。受伤时间:2025年7月14日11时35分许,受伤地点:86团塔拉特边境警务站,受伤部位:右脚,主要原因:刘芳芳在86团塔拉特边境警务站15号执勤房执勤,在给执勤队员开门时不慎从台阶处摔下,导致右脚受伤。
6.职工姓名:于强强,性别男,年龄:33岁,工作岗位:89团4连职工。受伤时间:2025年7月16日21时30分许,受伤地点:89团4连2号井58号段林带,受伤部位:右脚,主要原因:于强强听从连队安排履行环境生态卫士职责,在89团4连2号井58号段林带清理杂草时不慎被镰刀割伤右脚。
7.职工姓名:倪慧娟,性别女,年龄:34岁,工作岗位:89团1连职工。受伤时间:2025年7月8日13时41分许,受伤地点:军垦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受伤部位:头部,主要原因:倪慧娟根据团武装部安排前往89团16连果之园冷库帮助装卸葡萄,工作结束后乘坐武装部车辆返回团武装部,行至军垦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车辆紧急刹车,因惯性头部撞到车辆防护栏上,导致头部受伤。
8.职工姓名:李和平,性别男,年龄:58岁,工作岗位:81团2连职工。受伤时间:2025年6月24日22时36分许,受伤地点:81团敬老院门前路段,受伤部位:左脚,主要原因:李和平驾驶三轮摩托车从81团2连职工身份地关闭浇水阀门后准备返回团部家中,行至81团敬老院门前路段与新E-C7689小车发生无接触事故,导致左脚受伤。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7月30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09-6666317
举报邮箱:dwsgsrd@163.com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