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求内容
市民来电反映,本人于2022年7月18日大学毕业,该学校将函授本人科档案直接发送到本人手里,本人咨询第五师双河市表示个人手里的档案不接受存档,可以寄回学校,由学校寄回到人社局才可以存档
诉求:请相关部门协商本人将档案存放到人社局。
二、承办过程
2025年7月14日19时00分,热线办将工单转派至第五师人社局进行核实处理;2025年7月14日19时06分,第五师人社局签收处理;2025年7月15日12时56分,第五师人社局将问题结果反馈至热线办,热线办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非常满意。
三、承办结果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7月15日12时51分通过电话向群众核实情况。群众接听了电话。经了解,群众主要反映档案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7月15日,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处理,处理情况具体如下:本人现场同意邮寄档案,问题已解决。7月15日12时51分,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满意。
2025年7月15日15时56分,热线办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