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各DRG付费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12号)文件要求,按照五师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安排,师市医保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2025年第一季度特病单议病例进行了初审,师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申诉,申诉问题要实事求是,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909-6666319、0909-7671066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2025年第一季度特病单议评审结果
第五师双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第五师双河市2025年第一季度特病单议评审结果 |
医疗机构名称 | 申报病例数 | 不通过病例数 | 通过病例数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医院 | 156 | 37 | 11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一团医院 | 10 | 2 | 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精神病院 | 1 | 0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三团医院 | 19 | 4 | 1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六团医院 | 1 | 0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七团医院 | 7 | 0 | 7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八十八团医院 | 5 | 0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