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海拔近3千米的卡昝,一场庄严的庭审正有序进行。湖北法院考察团及自治区高院、兵团法院、五师法院的法官们一行,经过数小时崎岖山路的跋涉,将巡回法庭“搬”到了牧民家门口,法官们将国徽固定在蒙古包上,搭建起一个“移动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牲畜管护不当啃食他人草场引发的矛盾,为这片宁静的草原带来法律的春风。
本案的双方当事人都是世代生活在草场的牧民。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和草场承包责任制的落实以及牧民对草场权益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因牲畜管护不当啃食他人草场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然而,牧区地广人稀,点与点之间距离动辄上百公里,牧民们逐水草而居,出行极为不便。让每一位当事人为了一个纠纷长途跋涉到团场司法所或法院,耗时耗力又耗钱,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一辈子没打过官司,也不知道法院的门朝哪开。”一位当事人表示,“法官能到我们的草场上来,真是太意外了。”
法官们驱车数小时,才抵达约定的开庭地点。没有审判台,国徽就是最庄严的标志;没有法庭席,草地就是最平等的座席。庭审过程中,法官充分尊重当地民族习俗,在保证法律程序严谨性的前提下,邀请族中长者或当地调解员参与,运用“双语”(汉语与哈萨克语、维吾尔语等)进行审理。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从法理、情理、乡情多角度进行阐释和调解,让法律以一种更贴近牧民生活的方式呈现,这也被牧民亲切地称为“马背法庭”。
“马背法庭”是“司法为民”优良传统的生动缩影,更是坚守基层奉献精神的传承。在上世纪60年代为守边护边,88团在卡昝河建立哨所,团场工作人员骑着马,驮着牧民所需的粮食与药品,穿越草原、翻过高山,深入牧区办案并为牧民开展法律宣传,信息传递等服务。当地牧民因此亲切地称二代石头营房及其工作人员为“卡政府”。如今,交通工具虽已从马匹换成了越野车,但那份“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精神内核,始终未曾改变。
“法律不应该是遥远的、冰冷的条文,它应该是活的,是能走到群众身边去解决问题的。”本案主审法官说:“我们来到这里,不仅仅是为了审结一个案子,更是要传递一个信号:无论你身在何处,法律保障的公平正义一定会抵达。”
此次巡回审判,成功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牧民对簿公堂的尴尬,维护了牧区的和谐稳定。庭审结束后,法官们还借此机会向围观的牧民们发放了哈汉双语的普法宣传材料,就用工合同、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常见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提升了牧民群众辨别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这场“草原上的庭审”,是法治中国建设中最动人的一个缩影,它用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公平正义的阳光,理应照耀在祖国的每一个角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