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民用“三表”监督管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规范相关价格收费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遵法、守法及服务意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杜绝价格违法行为。
二、严格执行价格政策
(一)依法依规收费。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定价,不得随意加价或串通涨价。
(二)公开透明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在经营场所、官方网站等显著位置标示,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杜绝捆绑收费。严禁在水电气费用中附加任何未经公示的额外费用,不得以水电气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费或强制搭售其他商品。
(四)严禁强制收费。严格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禁止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不合理收费行为。
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各相关企业及单位应畅通价格投诉渠道,及时、妥善处理消费者反映的价格收费问题。第五师双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民用“三表”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民用“三表”价格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相关证据,并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96359或直接前往第五师双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河市广场东路一号小区B区南门44号楼)进行投诉举报。
第五师双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