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规定,由以下1宗水域滩涂使用人提出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经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农村局受理,现已完成法定审核程序,拟上报第五师双河市人民政府核实批准,现予公示。本公示时间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1日止,如有疑义,请及时联系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909-2296573。
序号 | 申请人(单位) | 申请水域坐落位置 | 滩涂面积(公顷) | 四至范围 |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 | 水域滩涂类型 | 养殖方式 | 核准期限 |
1 | 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五师双河市81团双桥乡(镇)村 | 33.333 | 东至:东坝(E8227'45.78N 4447'54.09)89团4连耕地 西至:库盘(E8227'15.77N 4447'59.49)89团4连出口 南至:库盘(E8227'37.59N 4447'51.08)沙塔公路 北至:北坝(E8227'48.64N 4448'9.48)89团4连耕地 | 国家所有 | 淡水水域滩涂 | 水库(大水面放养、网箱) | 2025年9月29日至2030年9月28日 |
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