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林果业是师市职工群众致富增收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师市的农业支柱产业之一,为保障广大职工群众降低自然灾害风险,提高职工群众增强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推进师市特色林果产业做大做强,保障师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结合师市实际,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第五师双河市政策性葡萄种植保险工作方案(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告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
二、征求范围:
师市葡萄种植职工、群众
三、受理渠道
师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909-2296556
附件:第五师双河市政策性葡萄种植保险工作方案(试行)
第五师双河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
第五师双河市政策性葡萄种植保险
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师市农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服务农业现代化的功能作用,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兵财规〔2022〕2号)精神,结合师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推动,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职工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积极参保,稳妥推进葡萄种植保险工作。
(二)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参保主体需求为导向,激发保险经办机构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三)自愿投保。充分尊重职工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投保意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限制其投保。
(四)统筹推进。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统筹做好政策宣传、资料收集、信息公示、数据共享、审核把关等各项工作,协同推进政策落实。
二、主要内容
(一)保险内容。本方案所称政策性葡萄种植保险,是指由师市、团场财政对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的葡萄种植保险业务(主要覆盖冰雹、大风灾害)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为投保职工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保费补贴。
(二)开展范围。所有种植葡萄的团场。
(三)保险金额、费率。根据葡萄种植过程中主要直接物化成本(包括肥料、农药、灌溉等)、历史灾害损失数据及保险机构正常运营成本等因素,核定保险金额为每亩2000元,费率为5%,每亩保费为100元。
(四)保费补贴。参照中央、兵团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师市、团场承担保费的50%,具体按照《关于印发〈第五师双河市对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师市发〔2025〕23号)实施,第一档团镇承担25%,师市承担25%,第二档团镇承担20%,师市承担30%,第三档团镇承担15%,师市承担35%;投保职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承担保费的50%。
(五)保险经办机构的确定。各团场按照《关于选择确定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兵财金〔2023〕60号)要求,从兵团入围的6家保险机构中选择1–2家在本辖区承办业务,并报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备案。
(六)实施期限。本方案实施期限至2029年。
三、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团场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做好预算管理、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二)强化绩效管理。师市、团场财政部门按规定开展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全程动态监控。师市财政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定期开展业务考核,并将结果作为政策执行评估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宣传引导。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各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媒体平台推动惠农政策进连入户,增强职工风险意识和参保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