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4〕69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5〕22号)要求,第五师双河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950万元,现将项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
兵团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4〕69号)和《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兵财农〔2025〕22号)
二、项目完成情况
详见《第五师双河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完成情况公示表》
三、公示时间:公示期从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受理电话:0909-2296703
通讯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民宗局
邮编:833401
附件:
第五师双河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完成情况公示表.xls
第五师双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