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阶段
申请人准备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交申请师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线上)
2. 受理阶段(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
窗口 / 系统工作人员核对材料: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受理,移交审查环节
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 退回,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申请人补正后重新提交
3. 审查阶段(办理时限:5 个工作日)
规划建设局业务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审查人员形成审查意见,报科室负责人审核;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 退回,一次性告知需修改内容,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提交
4. 决定阶段(办理时限:2 个工作日)
审批通过→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审定不通过→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5. 办结阶段(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
制作《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平台发放证照,申请人可在平台自行下载
6. 归档阶段
工作人员整理申请材料、许可证等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保管期限: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