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4日,双河市空气质量逐渐好转,经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决定2026年2月4日13:00起将双河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橙色预警(II级应急响应)降级为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
黄色预警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做好以下应对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
(二)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应采取防护措施、缩短户外工作时间。
(三)中小学、幼儿园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
(四)重污染天气期间应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五)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和各团场、经开区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限产、停产、降低装载量/装载频次、停用国IV及以下重型货车运输等措施。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实施限产停产、停用国IV及以下重型货车运输、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小微涉气企业停用国IV及以下重型货车运输。加强督查和执法检查,确保涉气工业企业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减少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应采取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管控措施。砖厂、砂石场、白灰场停止露天作业。
(四)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在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禁限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督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督导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
第五师双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第五师双河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