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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应急〔2025〕11号)等规范涉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编制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指导师市应急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同时,也避免监督检查频率过高,打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行为为主线,坚持依法从严处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充分发挥执法处罚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中的“杀手锏”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师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5人,在编在岗5人;师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18人,在编在岗16人。2026年度师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共计21人。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88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343天)-非执法工作日(2146天)=391天。
其中,师市应急管理局98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93天(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的测算详见附件1)。
按照企业分类分级执法工作要求,指导、督促师市辖区5家非煤矿山企业、3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重大危险源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75家工贸企业、2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共58家(具体名单和时间安排见附件2),全年计划监督检查93次,每次3人,每次用时1天。计划安排重点检查工作日3人/次* 93次 / 1天/次=279天,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279天 /391天 * 100%=71.4%。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企业分类分级执法工作要求,结合师市重点行业领域的分布状况和安全生产特点,拟在2026年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56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3)开展一般监督检查。计划安排一般检查工作日112天,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112天 / 391天*100%=28.6%。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改情况;
(二)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五)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七)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八)安全设备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十一)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资配备情况;
(十二)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十三)汲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六、组织实施
(一)现场监督检查
1.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前,应当依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综合分析被检查对象生产经营性质、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因素,在“互联网 执法”系统中,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经局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现场检查方案》应包括被检查对象名称、地址、联系人、检查时间、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检查告知程序,在对被检查单位实施行政检查前,应当依法向被检查单位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事项、检查方式和执法人员等内容,保障被检查单位的知情权和配合义务。因事故调查、投诉举报核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等情况紧急、确需当场实施检查的,可以先行口头通知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并同步开展检查,但应当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检查后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确保程序合法、规范。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坚持“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通过五师政务网站、师市机关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实施现场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全面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等设备,通过文字、视听等方式记录监督检查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二是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对照《现场检查方案》和事前制定的检查表实施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538号),规范执法行为,正确使用执法规范用语,做到文明执法。三是充分运用“互联网 执法”系统,及时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和执法人员信息,在执法过程中,各类文书必须通过“互联网 执法”系统进行制作。四是严格落实“扫码入企”相关要求,规范入企检查流程。入企时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做到入企有记录、检查可追溯。
3.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局和支队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采取责令立即排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等现场处理措施或行政强制措施,根据法定程序制作并送达相应法律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师市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要严格落实重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师市实际,通过召开局务会组织法制审核工作人员或相关法律顾问对重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审核,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
4.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定时跟踪隐患整改情况,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防止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5.完善现场检查档案。现场检查结束后,及时完善现场检查资料,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监督检查档案。档案应包括: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记录、现场处理、行政强制、整改复查等相关法律文书、现场检查照片和视听等相关材料。
(二)随机抽查
1.确定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要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实施监督检查,在实施对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对一般检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应当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因监督检查人员数量、专业等限制难以实施“双随机”抽查的,应当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
2.公开检查结果。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检查的,应按照规定在师市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检查对象的名称、注册地址、检查时间,内容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置措施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
七、相关要求
(一)周密部署,组织实施年度计划
师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统计、协调、分析和总结工作,建立执法统计工作机制和月统计季分析制度。实施过程中确需对年度计划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进行部分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及时制定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二)严格执法,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要加大重点行业领域联合执法力度,并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重大危险源等部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体检服务,提高行政执法的效果。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要分析、研判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难点和存在问题,突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有限空间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综合运用罚款、查封扣押、停产停电停供等各类执法手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严格实施“逢查必考”和“逢查必验证书”,并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依法依规开展隐患判定和处置。
三是要按照国家及兵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失信惩戒要求,及时将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实施有效惩戒,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手段对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力。
四是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时,严格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要求统一着装、佩戴标识,主动亮证执法,做到文明规范、公正透明;严格规范行使《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坚持过罚相当、裁量适度,严禁随意裁量、选择性执法;严禁超越法定职责范围实施行政检查,坚决防止乱检查、乱执法现象发生。
五是要加强统筹协调,与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团场安全监管部门建立执法协同机制,科学制定联合执法计划,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联合执法,实行“综合查一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六是要每月填写《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4)。每季度对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年末对执法计划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重点检查执法人员着装亮证情况、执法用语和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信息公示和录入是否及时有效等内容,并将其作为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予以考量。
七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谁检查、谁负责”,严格落实整改闭环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坚决杜绝“一罚了之”“以罚代管”,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安全监管实效。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执法人员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附件:1.第五师双河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执法工作日
测算表
2.第五师双河市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及时间安排
3.第五师双河市应急管理局一般监督检查企业名单
4.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第五师双河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执法工作日测算表
负责部门/人员 | 执法人员 | 总法定工作日(单位:天) | 其他执法工作日(单位:天) | 非执法工作日(单位:天) | 监督检查 | ||||||||||||||||
现有人员数量 | 纳入计算人员数量 | 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 实施行政许可 |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 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 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 机关值班和结亲 |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 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 | 党群 | 病假、事假 | 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 重点 | 一般 | ||
应急管理局 | 5 | 5 | 1220 | 266 | 20 | 10 | 20 | 30 | 10 | 30 | 10 | 10 | 75 | 164 | 190 | 45 | 24 | 30 | 188 | 70 | 28 |
综合执法支队 | 16 | 15 | 3660 | 1147 | 80 | 80 | 60 | 90 | 30 | 90 | 30 | 30 | 225 | 444 | 570 | 135 | 40 | 90 | 226 | 209 | 84 |
合计 | 21 | 20 | 4880 | 1413 | 100 | 90 | 80 | 120 | 40 | 120 | 40 | 40 | 300 | 608 | 760 | 180 | 64 | 120 | 414 | 279 | 112 |
附件2
行业领域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计划检查时间(月份) | 检查频次 | 列入原因 |
|---|---|---|---|---|---|
一、 非 煤 矿 山 | 1 | 双河市启源建材有限公司 | 5 | 1 | 非煤矿山生产 |
2 | 第五师天福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5,9 | 2 | 非煤矿山生产 | |
3 | 新疆双河市鼎顺砂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 6 | 1 | 非煤矿山生产 | |
4 | 双河市聚诚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6,10 | 2 | 非煤矿山生产 | |
5 | 双河市鑫瑞弘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5,10 | 2 | 非煤矿山生产 | |
二、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 | 6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 3 | 1 | 危化品经营 |
7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 3 | 1 | 危化品经营 | |
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 3 | 1 | 危化品经营 | |
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 3 | 1 | 危化品经营 | |
1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 3 | 1 | 危化品经营 | |
1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 3 | 1 | 危化品经营 | |
二、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 | 12 | 双河市中恒能源有限公司 | 4,10 | 2 | 危化品经营 |
13 | 双河市玖零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3,7 | 2 | 危化品经营 | |
14 | 双河市安捷能源有限公司 | 11 | 1 | 危化品经营 | |
15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疆北 | 4 | 1 | 危化品经营 | |
16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 6 | 1 | 危化品经营 | |
17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 | 6 | 1 | 危化品经营 | |
18 | 新疆双河市古道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2,7 | 2 | 危化品经营 | |
1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 3 | 1 | 危化品经营 | |
2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 3 | 1 | 危化品经营 | |
2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 6 | 1 | 危化品经营 | |
22 | 双河市荆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9 | 2 | 危化品经营 | |
23 | 双河市双联港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9 | 2 | 危化品经营 | |
24 | 新疆普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2,10 | 2 | 重大危险源、 | |
三、 烟花爆竹 | 25 | 新疆博赛祥运烟花有限公司 | 12 | 1 | 烟花爆竹批发 |
四、 工 贸 行 业 | 26 | 新疆精达淀粉有限责任公司 | 10 | 1 | 涉爆粉尘企业 |
27 | 双河市新豫薯业有限公司 | 10 | 1 | 涉爆粉尘企业 | |
28 | 新疆纵海嘉惠饲料加工有限公司 | 4,11 | 2 | 涉爆粉尘企业 | |
29 | 双河市汇森木业有限公司 | 5,9 | 2 | 涉爆粉尘企业 | |
30 | 新疆双河市迅歌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 6,9 | 2 | 涉爆粉尘企业 | |
31 | 双河市中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4,8 | 2 | 涉爆粉尘企业 | |
32 | 双河市天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8 | 2 | 涉爆粉尘企业 | |
33 | 新疆博晶建材有限公司 | 4,9 | 2 | 规上企业 | |
34 | 双河市锌柏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10 | 2 | 规上企业 | |
35 | 双河市潞通商贸有限公司 | 4,8 | 2 | 规上企业 | |
36 | 双河市兴农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1 | 1 | 规上企业 | |
37 | 双河市中兴业建材有限公司 | 5,9 | 2 | 规上企业 | |
四、 工 贸 行 业 | 38 | 双河市亿方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5,8 | 2 | 规上企业 |
39 | 双河市鑫盛和商砼有限公司 | 5,8 | 2 | 规上企业 | |
40 | 新疆国开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5,8 | 2 | 规上企业 | |
41 | 双河市博亿石材有限公司 | 4,9 | 2 | 规上企业 | |
42 | 双河市绿丰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 | 1 | 规上企业 | |
43 | 双河市联合汇泰建材有限公司 | 4,9 | 2 | 规上企业 | |
44 | 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 1,11 | 2 | 规上企业 | |
45 | 博乐市正大钙业有限公司 | 4,10 | 2 | 规上企业 | |
46 | 双河市新赛聚鑫钙业有限公司 | 4,10 | 2 | 规上企业 | |
47 | 新疆卓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5,9 | 2 | 规上企业 | |
48 | 双河市宏盛志远建材有限公司 | 5,9 | 2 | 规上企业 | |
49 | 双河市双博鑫鼎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5,8 | 2 | 规上企业 | |
50 | 第五师昆烁矿业有限公司 | 5,9 | 2 | 规上企业 | |
四、 工 贸 行 业 | 51 | 双河市浩顺混凝土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4,9 | 2 | 规上企业 |
52 | 双河市顺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1 | 1 | 规上企业 | |
53 | 新疆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10 | 2 | 规上企业 | |
54 | 双河市众诚塑业有限公司 | 1,11 | 2 | 规上企业 | |
55 | 新疆东业钢结构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6 | 1 | 规上企业 | |
56 | 新疆山水电缆有限公司 | 7 | 1 | 规上企业 | |
五、 教育培训机构 | 57 | 双河市立鑫应急救援培训有限公司 | 6,10 | 2 | 考试点 |
58 | 双河市沅鹏安全培训有限公司 | 5,8 | 2 | 培训机构 | |
总计 | 93 | ||||
附件3
第五师双河市应急管理局一般监督检查
企业名单
行业领域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一、 危 险 化 学 品 | 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八十一团加油站 |
2 | 新疆双河市古道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霍热加油站 | |
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蘑菇滩加油站 | |
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沙塔加油站 | |
5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双乐加油站 | |
6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塔格特加油站 | |
7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托里加油站 | |
8 | 新疆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85团加油站 | |
9 | 新疆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八十七团加油站 | |
1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八十八团加油站 | |
11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九十一团加油站 | |
12 | 新疆双河市古道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托托加油站 | |
二、 工 贸 企 业 | 13 | 双河市泰和大酒店有限公司 |
14 | 双河市习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15 | 双河印象文旅有限责任公司 | |
16 | 新疆石峪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17 | 双河市利红商贸有限公司 | |
18 | 第五师宏鑫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
19 | 博乐市万豪物流有限公司 | |
20 | 双河市润恒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
21 | 双河市雨禾塑业有限公司 | |
22 | 双河市起航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 |
23 | 双河市华基新建材有限公司 | |
24 | 新疆玖怡坊酒业有限公司 | |
25 | 新疆沙山子农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26 | 双河市泰和锦丰工贸有限公司 | |
二、 工 贸 企 业 | 27 | 双河市蓝恒塑业有限公司 |
28 | 新疆德农科技有限公司 | |
29 | 双河市鑫沙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30 | 第五师天顺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
31 | 双河市振瑜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 |
32 | 双河市玉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
33 | 双河市德融建材有限公司 | |
34 | 双河市普大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
35 | 双河市绿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36 | 新疆塞上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37 | 双河市泓瀚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
38 | 新疆北疆果蔬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39 | 新疆晓麦泉酒业有限公司 | |
40 | 双河市旭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二、 工 贸 企 业 | 41 | 双河市庆收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42 | 双河市宏飞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
43 | 双河市玥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44 | 双河市富浚城有限责任公司 | |
45 | 新疆苏博建材有限公司 | |
46 | 双河市博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
47 | 双河市佳泽建筑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
48 | 新疆双桥果蔬有限公司 | |
49 | 双河市京环新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50 | 双河市博通管业有限公司 | |
51 | 博乐市好利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
52 | 博乐市双海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 |
53 | 双河市鑫文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
54 | 双河市国润混凝土有限公司 | |
55 | 新疆鸿开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
56 | 新疆源疆塑业有限公司 |
附件4
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统计部门: | 统计时间: |
一、重点检查完成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监督检查行动名称 | 监督检查内容 | 监督检查区域 | 监督检查方式 | 监督检查企业名称 | 监督检查工作日数量 | 是否录入国家行政执法系统 | 是否公开随机抽查结果 |
二、重点检查单位完成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年度计划中的重点检查 单位名单 | 已完成的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 备注 |
三、一般完成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监督检查行动名称 | 监督检查企业名称 | 执法工作日数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