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师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天山北坡城市群兵团重点师市2025—202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及师市2025—2026年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古道温泉康养中心2026年元旦跨年晚会烟花燃放影响分析,师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以两个站点为中心,以0—1000米、1000—1500米为管控范围,划定了双河市空气环境监测站点周边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区域(详见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2026年2月10日至3月1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1570394056@qq.com
2.联系电话:0909-7696737
3.通讯地址: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和平路与凤鸣路交叉口西60米师市生态环境局(请备注“征求意见”字样),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环境空气监测站周边烟花爆竹禁限燃区域图
2.烟花爆竹禁限燃区域划定及管控要求的说明
师市党委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0日
附件1
环境空气监测站周边烟花爆竹禁限燃区域图

禁止燃放区域:东至南昌路(以南昌路交黄河路路口作为起点,沿南昌路向南至1.62千米光明路),北至黄河路(以黄河路交南昌路路口作为起点,沿黄河路向西3.6千米至黄河路交长安路交界处向西延伸0.3千米),西至长安路(以黄河路交长安路路口作为起点,沿长安路向南1.2千米至银华路向西延伸交长安路),南至光明路(以银华路向西延伸至长安路路口作为起点,沿银华路向东1.7千米至军垦路,沿军垦路向南0.38千米至光明路,再沿光明路向东1.9千米至南昌路)。由此形成的封闭区域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详见图1),面积5.5平方千米。
限制燃放区域:东至上海路(以光明路交上海路路口作为起点,沿上海路向南1.62千米至天山路),北至银华路(以光明路交上海路路口作为起点,沿光明路向西2.2千米至军垦路,沿军垦路向北0.38千米至银华路,再沿银华路向西1.7千米至长安路),西至长安路(以银华路向西延伸至长安路交界处作为起点,沿长安路向南0.4千米至光明路),南至天山路(以光明路交长安路路口作为起点,沿光明路向东1.3千米至军垦路,沿军垦路向南0.38千米至武汉路,沿武汉路向南0.17千米至团结路,沿团结西路向东0.37千米至军垦路,沿军垦路向南0.6千米至天山路,再沿天山路向东2千米至上海路)。由此形成的封闭区域为烟花爆竹限燃区域(详见图2),面积2.4平方千米。
附件2
烟花爆竹禁限燃区域划定及管控要求的说明
一、案例分析
2025年12月31日,古道温泉康养中心举办“元旦”跨年晚会,于2026年1月1日0:00—0:05进行烟花表演,燃放时长5分钟。空气质量变化情况:胡杨河公园监测站为西风、风速0.2米/秒,PM2.5数值从53升至155,4:00恢复正常;PM10数值从66升至78,3:00恢复正常;NO2数值从22升至32,3:00恢复正常。四馆一中心监测站点为西北风、风速1米/秒,PM2.5数值从59升至81,4:00恢复正常;PM10数值从69升至90,3:00恢复正常;NO2数值从23升至26,3:00恢复正常。
二、划定理由
一方面,燃放距离是影响空气质量的关键。古道温泉分别距胡杨河公园700米、四馆一中心2700米,PM2.5分别上浮193%、36%,PM10分别上浮18%、30%,NO2分别上浮45%、13%。胡杨河公园监测站点数据波动远大于四馆一中心站点。另一方面,PM2.5成为影响空气质量下降的主要污染物,消散用时最长、影响最持久。综合考虑空气质量改善任务与传统节日庆祝习俗,将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周边1000米范围内划定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将1000—1500米范围划定为烟花爆竹限燃区域。
三、管控要求
一是禁燃区域内全天候禁止一切未经师市审批的篝火晚会、焰火秀等活动(经师市批准的除外);篝火晚会、焰火秀等活动经师市批准后,活动承办单位应第一时间告知师市生态环境局,并主动配合落实生态环境局根据活动当日的扩散条件、污染天气情况等研判制定的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将空气质量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二是限燃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职工群众应在允许燃放的时间段内落实错峰燃放要求(允许燃放时段:除夕夜即2026年2月16日22:00—2月17日10:00,元宵节即2026年3月3日22:00—3月4日1:00),坚决杜绝短时集中燃放升空型烟花爆竹;在挑选烟花爆竹时,优先选择低硫、低烟的环保型烟花爆竹。
三是禁限燃区域内原则上不得设置烟花爆竹售卖点。
四是禁限燃区域内的酒店在承办红白等各类宴席时,须告知当事人禁限燃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要求,并自觉配合落实烟花爆竹管控要求。
五是各单位应切实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职责,形成烟花爆竹全流程齐抓共管强大合力,聚力攻坚师市2026年空气质量考核目标,推动师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