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中央印发表彰决定,授予451名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这一荣誉作为团中央授予团员的最高荣誉,旨在激励广大青年挺膺担当、奋勇争先。此次表彰中,兵团共有3个团委、3个团支部、3名团员、3名团干部上榜,其中双河城建集团工建公司路桥分公司杨思凡同志获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为师市与企业青年工作再添国家级荣光。
杨思凡是一名扎根边疆、矢志奉献的优秀共青团员,始终坚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初心使命,以青春担当践行新时代青年责任。她曾主动远赴南疆支教,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51团幼儿园,为55名维吾尔族幼儿开展国家通用语言启蒙教育,以实际行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集团工作以来上,她勇担生态保护重任,牵头组建集团“净湖青年突击队”,创新打造“巡护—清理—宣讲”三位一体行动模式,累计在师市开展净滩行动50余场,发动青年志愿者1600余人次,显著改善双河城区“五湖”流域生态环境,团队荣获“全国第十一届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提名奖”。
在第五师86团道路改扩建等重大民生工程一线,她甘当“图纸管家”,四年间处理工程数据超50万条,编制的技术手册成为公司范本范本,以精益求精的专业坚守保障项目高效推进,用实干与担当为边疆高质量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贡献青春力量。
因表现突出,先后荣获“十二师优秀共青团员”、“兵团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