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4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1.职工姓名: 王宇浩,性别 男,年龄:35岁,工作岗位:新疆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专员。受伤时间:2026年1月29日18时27分许,受伤地点:公司停车棚,受伤部位:左手,主要原因:王宇浩在新疆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停车棚车内拿办公用品时,在车棚旁不慎滑倒,导致左手受伤。
2.职工姓名: 朱家良,性别 男,年龄:25岁,工作岗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然气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安全运营。受伤时间:2026年2月5日14时许,受伤地点:博乐市万豪物流园对面辖区阀井旁,受伤部位:左膝,主要原因:朱家良在博乐市万豪物流园对面辖区阀井排查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掉入沟渠,导致左膝受伤。
3.职工姓名: 梅晓莉 ,性别 女,年龄:42岁,工作岗位:第五师兴童牧业责任有限公司文员。受伤时间:2026年2月13日9时许,受伤地点:89团11连公司消毒室门口,受伤部位:右手,主要原因:梅晓莉在第五师兴童牧业责任有限公司办公室前往消毒室准备打扫卫生,行至消毒室门口台阶处不慎滑倒,导致右手受伤。
4.职工姓名: 郑何美惠 ,性别 女,年龄:30岁,工作岗位:塔斯海垦区公安局辅警。受伤时间:2026年2月24日16时10分许,受伤地点:塔斯海垦区公安局二楼,受伤部位:左脚,主要原因:郑何美惠在塔斯海垦区公安局三楼办公室前往二楼办公室准备参加周例会,在二楼楼梯口不慎摔倒,导致左脚受伤。
公示时间: 2026 年 3月 3 日至 3 月 10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09-6666317
举报邮箱:dwsgsrd@163.com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