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求内容
市民来电反映,本人城镇医保参保地在第五师,之前一直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拿慢性病药品,现在需要了解在哪里拿药,能否在其他医院正常进行拿药,还是只能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拿慢性病药品。
诉求:请告知在哪里拿关于慢性病相关的药品。
二、承办过程
2026年3月20日23时55分,热线办将工单转派至第五师医疗保障局进行核实处理;2026年3月23日10时57分,第五师医疗保障局签收处理;2026年3月23日11时35分,第五师医疗保障局将问题结果反馈至热线办,热线办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非常满意。
三、承办结果
2026年3月23日 关于来电人反映的诉求,经调查核实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单位工作人员于3月23日11时00分通过电话向群众核实情况。群众是城镇医保参保地在第五师,之前一直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拿慢性病药品,现在需要了解在哪里拿药,能否在其他医院正常进行拿药,还是只能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拿慢性病药品。请告知在哪里拿关于慢性病相关的药品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3月23日,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处理,处理情况具体如下(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一是已告知群众特药的相关政策及异地备案的相关政策。3月23日11时03分,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满意。
3月26日16时34分,热线办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