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2025〕58号)精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记功等次人员,可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兵人社发〔2025〕31号)作出奖励,师市人社局组织师市事业单位开展记功奖励申报工作。各事业单位根据2023年、2024年和2025年的考核结果,筛选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申报记功奖励,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师市人社局审批。经师市人社局审核汇总,符合记功条件的干部如下:
第五师高级中学:范占国
双河职业技术学院:徐群刚
第五师医院:李凯
第五师中医医院:刘正茂,程小彬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拟给予记功奖励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8日—4月14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采取书信、电话、来访等方式向我们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监督举报电话:
师市纪委监委:0909-2296790
师市人社局:0909-6666321,6666320(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河市银华路210号西辅楼1201室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