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4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1.职工姓名:魏延清,性别男,年龄:53岁,工作岗位:新疆双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外墙保温工。受伤时间:2026年4月23日8时5分许,受伤地点:双河市光明路与灵峪路交叉路口,受伤部位:猝死,主要原因:魏延清驾驶机动车自双河市星河云庭前往89团养老院上班,行至双河市光明路与灵峪路交叉路口突发疾病死亡。经第五师中医医院诊断,死亡原因:猝死。
2.职工姓名:韩西钦,性别男,年龄:61岁,工作岗位:88团2连职工。受伤时间:2026年4月5日15时许,受伤地点:88团2连1-1身份地,受伤部位:右手,主要原因:韩西钦在88团2连1-1身份地播种时,被平底器夹伤右手。
3.职工姓名:王兴金,性别男,年龄:24岁,工作岗位:第五师公安局特警。受伤时间:2026年4月13日11时40分许,受伤地点:第四师公安局特警支队训练场,受伤部位:左脚,主要原因:王兴金在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训练场参加多人协作人梯越障项目时,从人梯高处滑落,导致左脚受伤。
4.职工姓名:王云飞,性别男,年龄:31岁,工作岗位:第五师公安局辅警。受伤时间:2026年3月12日17时许,受伤地点:第五师公安局特警支队训练场,受伤部位:左脚,主要原因:王云飞在第五师公安局特警支队训练场参加4*10米训练时,左脚不慎受伤。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5月20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09-6666317
举报邮箱:dwsgsrd@163.com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