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兵团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师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程序,组织开展了初审推荐工作。经各单位申报、师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师市党委同意,推荐2个先进集体和3名先进个人参加兵团乡村振兴工作评选表彰,现予以公示。
一、兵团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2个)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综治中心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农业农村局
二、兵团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3名)
1.李金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三团十六连党支部书记、指导员
2.贺智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八十九团五连党支部书记、指导员
3.马廷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三、公示时间
2026年7月7日至7月13日(5个工作日)
四、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实名向师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9-2296125
通讯地址:第五师双河市农业农村局(双河市和平路29号邮政大楼)
邮政编码:833408
电子邮箱:723144924@qq.com.com
第五师双河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