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7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1.职工姓名:刘红梅,性别女,年龄:48岁,工作岗位:81团10连职工。受伤时间:2026年6月12日8时20分许,受伤地点:81团8连抗旱渠道,受伤部位:左手,主要原因:刘红梅在81团8连参加单位安排的抗旱清渠工作,在斜坡上不慎摔倒,导致左手受伤。
2.职工姓名:朱建堂,性别男,年龄:55岁,工作岗位: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受伤时间:2026年6月9日18时10分许,受伤地点:新赛生物科技楼门口,受伤部位:左膝,主要原因:朱建堂因会议需要,从新赛生物科技楼往新赛股份楼搬椅子,搬运时在新赛科技楼门口不慎踩空,导致左膝受伤。
3.职工姓名:彭飞,性别男,年龄:35岁,工作岗位: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配水员。受伤时间:2026年6月7日10时30分许,受伤地点:81团巩哈泉水库,受伤部位:双脚,主要原因:彭飞按照81团水管所工作安排在巩哈泉水库卸鱼,卸鱼过程中不慎从车上摔下,导致双脚受伤。
4.职工姓名:周伟,性别男,年龄:35岁,工作岗位:81团5连两委。受伤时间:2026年4月12日17时25分许,受伤地点:81团5连废弃养鸡场,受伤部位: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主要原因:周伟在81团5连废弃养鸡场进行环境整治工作,先在养鸡场北侧入口西南角清理垃圾并焚烧,扑灭后继续在养鸡场院内打扫垃圾,北侧入口因大风导致可燃物复燃,形成火墙,周伟无法有效逃生,导致人员死亡,死亡原因: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
5.职工姓名:吴建荣,性别男,年龄:59岁,工作岗位:双河市兴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配水员。受伤时间:2026年5月7日18时59分许,受伤地点:81团东一路与北外环路交叉路口,受伤部位:车祸死亡,主要原因:2026年5月7日16时20分许,吴建荣驾驶红色两轮摩托车(新E·78019)前往81团2连调试坎儿井,18时34分许,调试坎儿井结束,驾驶两轮摩托车返回昌盛苑小区,18时54分许,吴建荣驾驶普通正三轮摩托车携带油桶从昌盛苑小区出发,18时59分许,吴建荣行驶至东一环路与北外环路交叉路口处右转弯时,因违反标志、标线通行且未确保安全驾驶,与白色轻型板货车相撞肇事(距加油站约100米处),死亡原因:车祸。
6.职工姓名:马合巴勒·阿布根,性别女,年龄:32岁,工作岗位:双河市双莱养殖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犊牛护理员。受伤时间:2026年6月5日19时00分许,受伤地点:84团双莱养殖公司产房,受伤部位:左膝,主要原因:马合巴勒·阿布根在产房开展赶牛作业,作业过程中,母牛异动导致门扇突然回弹,撞击后造成左膝受伤。
7.职工姓名:方波平,性别女,年龄:45岁,工作岗位:新疆博赛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理单岗。受伤时间:2026年6月24日11时25分许,受伤地点:新疆博赛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仓库门口,受伤部位:双脚,主要原因:方波平在公司仓库1号门前方操作地牛,因地牛上方货物较大,且行至下坡路段冲击力较强,被滑落地牛的冲击力撞到,导致双脚受伤。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7月21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09-6666317
举报邮箱:dwsgsrd@163.com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