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兵人社函〔2026〕60号)要求,经各团场自下而上申报、逐级审核推荐,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民兵办、农业农村局严格审核、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确定师市6名连队职工作为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兵团连队职工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
1.祁善海81团8连职工
2.李金路83团16连党支部书记、管委会指导员
3.吐尔洪江·阿不来孜86团4连职工
4.赛力克·库马别克88团4连职工
5.车小娟(女)89团11连党支部书记、管委会指导员
6.王世涛90团12连职工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5日至7月21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形式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9-6666256
电子邮箱:530733249@qq.com
通讯地址: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河市银华路210号西辅楼1106室)
邮政编码:833408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