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13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1.职工姓名: 刘江,性别 男,年龄:50岁,工作岗位:联投(新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钢筋工。受伤时间:2026年7月19日16时30分许,受伤地点:双河市维也纳商贸综合体建设项目工地,受伤部位:左手,主要原因:刘江在双河市维也纳商贸综合体建设项目工地一楼南侧扎钢筋时不慎滑倒,导致左手受伤。
2.职工姓名: 聂卫刚,性别 男,年龄:53岁,工作岗位:81团3连职工。受伤时间:2026年7月9日2时55分许,受伤地点:81团塔拉夏沟边境警务站30号杆,受伤部位:左腿,主要原因:聂卫刚在81团塔拉夏沟边境警务站30号杆处执勤时不慎跌入沟中,导致左腿受伤。
3.职工姓名: 刘振东,性别 男,年龄:36岁,工作岗位:81团2连两委。受伤时间:2026年7月8日12时许,受伤地点:81团2连办公室,受伤部位:左手,主要原因:刘振东在81团2连办公室悬挂横幅布置会场,堆叠的桌子倒塌砸伤左手。
4.职工姓名: 李建雄,性别 男,年龄:53岁,工作岗位:第五师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受伤时间:2026年7月16日20时30分许,受伤地点:81团后山,受伤部位:右脚,主要原因:李建雄在81团后山检查防火阻隔带时不慎摔倒,导致右脚受伤。
5.职工姓名: 廖新华,性别 男,年龄:42岁,工作岗位:第五师公安局特警。受伤时间:2026年6月30日22时许,受伤地点:双河市第二办公区特警支队院区,受伤部位:左手,主要原因:廖新华在双河市第二办公区特警支队院区浇灌树木连接铝合金接头时,导致左手夹伤。
6.职工姓名: 肖纯,性别 女,年龄:24岁,工作岗位:第五师双河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受伤时间:2026年7月12日15时30分许,受伤地点:双河职业技术学校院内,受伤部位:左脚,主要原因:肖纯在双河职业技术学院周转房前往行政楼整理学校党委中心组调研成果专题会材料,步行途中不慎意外扭伤左脚。
7.职工姓名: 王勇,性别 男,年龄:54岁,工作岗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第五师分公司保安。受伤时间:2026年7月9日22时47分许,受伤地点:第五师环城加油站,受伤部位:右脚,主要原因:王勇在第五师环城加油站进站口检查车辆时,不慎踩空摔倒,导致右脚受伤。
8.职工姓名: 王芳,性别 女,年龄:54岁,工作岗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融媒体中心编辑。受伤时间:2026年7月27日12时45分许,受伤地点:第五师融媒体中心,受伤部位:尾椎,主要原因:王芳在第五师融媒体中心10楼女卫生间门口不慎滑倒,导致尾椎受伤。
9.职工姓名: 卡买提艾·艾尔尕力 ,性别 男,年龄:59岁,工作岗位:重庆市勇智仁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保安。受伤时间:2026年5月19日15时50分许,受伤地点:82团服务区精河东加油站,受伤部位:头部,主要原因:卡买提艾·艾尔尕力在82团服务区精河东加油站上班时,因大风天气吹落院内板材,在拾取板材时被强风吹倒,导致头部着地受伤。
10.职工姓名: 刘刚,性别 男,年龄:52岁,工作岗位:新疆双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班班长。受伤时间:2026年7月7日16时50分许,受伤地点:86团G219线热源中心三热源,受伤部位:左上肢,主要原因:刘刚在86团G219线热源中心三热源开展1号渣链拆除作业时,不慎滑倒导致左上肢损伤。
11.职工姓名: 张慧荣,性别 女,年龄:53岁,工作岗位:84团学校教师。受伤时间:2026年7月17日12时许,受伤地点:84团学校二楼办公室,受伤部位:左手,主要原因:张慧荣在84团学校二楼办公室固定防尘膜,不慎从桌子跌落,导致左手受伤。
12.职工姓名: 任万尧,性别 男,年龄:58岁,工作岗位:新疆双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木工。受伤时间:2026年7月4日17时50分许,受伤地点:第五师双河市廉政教育中心宿舍三楼,受伤部位:头部,主要原因:任万尧在第五师双河市廉政教育中心宿舍三楼拆模板摔倒,导致头部受伤。
13.职工姓名: 胡吉凤,性别 女,年龄:39岁,工作岗位:83团机关党政办副主任。受伤时间:2026年7月30日16时10分许,受伤地点:83团机关楼一楼,受伤部位:右脚,主要原因:胡吉凤在83团机关楼一楼发放物资时,在一楼台阶处不慎摔倒,导致右脚受伤。
公示时间: 2026 年 8月 5 日至 8 月 11 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09-6666317
举报邮箱:dwsgsrd@163.com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