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局受理了15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现将受理情况进行公示:
1.职工姓名: 王宗雷,性别 男,年龄:50岁,工作岗位:新疆双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杂工。受伤时间:2026年7月8日9时许,受伤地点:博乐市黄河小区,受伤部位:左脚,主要原因:王宗雷在博乐市黄河小区装卸井盖时,井盖突然掉落砸伤左脚。
2.职工姓名: 董文凯,性别 男,年龄:55岁,工作岗位:农业银行双河兵团分行客户经理。受伤时间:2026年7月17日20时58分许,受伤地点:第五师党校,受伤部位:右脚,主要原因:董文凯在第五师党校参加单位组织的党支部书记暨党务骨干培训班,团建活动时不慎扭伤右脚。
3.职工姓名: 李翠莲 ,性别 女,年龄:51岁,工作岗位:88团馨苑社区书记。受伤时间:2026年7月12日11时30分许,受伤地点:88团康乐A区,受伤部位:左腿,主要原因:李翠莲在88团康乐A区处理道路施工纠纷时,左腿不慎踩空受伤。
4.职工姓名: 吴文清,性别 女,年龄:56岁,工作岗位:农业银行双河兵团分行客户经理。受伤时间:2026年7月22日18时10分许,受伤地点:博乐市兵团支行营业室,受伤部位:右脚,主要原因:吴文清在博乐市兵团支行营业室接待客户过程中,右脚不慎踩空扭伤。
5.职工姓名: 李燕,性别 女,年龄:35岁,工作岗位:双河市新盛建设工程检测试验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受伤时间:2026年7月27日12时50分许,受伤地点:公司一楼,受伤部位:骶骨,主要原因:李燕在公司准备前往一楼钢筋力学室清理废弃钢筋,途经一楼混凝土力学室门口不慎滑倒,导致骶骨受伤。
6.职工姓名: 黄志雄,性别 男,年龄:34岁,工作岗位:塔斯海垦区公安局辅警。受伤时间:2026年8月1日13时许,受伤地点:师市机关1号楼前,受伤部位:左手,主要原因:黄志雄在第五师机关楼前处理突发事件,被当事人咬伤左手。
7.职工姓名: 曹凯惠,性别 女,年龄:49岁,工作岗位:新疆双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土建。受伤时间:2026年8月5日8时30分许,受伤地点:83团天乐小区,受伤部位:左脚,主要原因:曹凯惠在83团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C标段天乐小区驾驶三轮车转运砖块,在20号楼转弯处为避让对向车辆,导致车辆侧翻砸伤左脚。
8.职工姓名: 嘎尔夏,性别 男,年龄:41岁,工作岗位:塔斯海垦区公安局警察。受伤时间:2026年8月13日22时30分许,受伤地点:双河市城建集团体育公园,受伤部位:右手,主要原因:嘎尔夏在双河市城建集团体育公园参加单位组织的运动会,在足球项目中发生碰撞,导致右手受伤。
9.职工姓名: 杨宁 ,性别 男,年龄: 34 岁,工作岗位: 83团人武部护路队民兵。受伤时间: 2026 年 8 月 18 日 20 时许,受伤地点:83团18连,受伤部位:右手,主要原因:杨宁按照人武部工作安排,在83团18连进行社会面维稳巡控时,被野狗咬伤右手。
10.职工姓名: 刘福会,性别女,年龄:58岁,工作岗位: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普工。受伤时间:2026年 6 月 2日16时许,受伤地点:第五师双河市公共租赁用房项目工地,受伤部位:胸部,主要原因:刘福会在第五师双河市公共租赁用房项目工地进行水泥养护,不慎被水管绊倒,导致胸部受伤。
11.职工姓名: 曾和明,性别 男,年龄:53岁,工作岗位:新疆锦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普工。受伤时间:2025年9月22日7时许,受伤地点:86团壹号商业街建设项目工地3号楼4楼,受伤部位:全身多处骨折,主要原因:曾和明在86团壹号商业街建设项目工地3号楼4楼吊砖,因光线影响,不慎从管道井跌落至2楼,导致全身多处骨折。
12.职工姓名: 李鹏程,性别 男,年龄:31岁,工作岗位:塔斯海垦区公安局警察。受伤时间: 2026 年 8 月 11 日 16 时 20分许,受伤地点:十二师五一农场东坪大道与五一街交叉路口,受伤部位:全身多处损伤,主要原因:李鹏程前往兵团公安局刑技中心送检物证,乘车在十二师五一农场东坪大道与五一街交叉路口发生车祸,导致全身多处损伤。
13.职工姓名: 阮志猛 ,性别 男,年龄:31岁,工作岗位:塔斯海垦区公安局辅警。受伤时间: 2026 年 8 月 11 日16时 20 分许,受伤地点:十二师五一农场东坪大道与五一街交叉路口,受伤部位:胸部,主要原因:阮志猛前往兵团公安局刑技中心送检物证,乘车在十二师五一农场东坪大道与五一街交叉路口发生车祸,导致胸部损伤。
14.职工姓名: 方玉鹏 ,性别 男,年龄:35岁,工作岗位:新疆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工。受伤时间: 2026 年 8 月 26 日 11 时 45 分许,受伤地点:新疆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伤部位: 左手,主要原因:方玉鹏在新疆丰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维修46#整流变压器时,不慎割伤左手。
15.职工姓名: 勾维锋 ,性别 男,年龄: 58 岁,工作岗位:新疆双河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外墙保温。受伤时间: 2026 年 8 月 17 日 19时 52 分许,受伤地点:第五师双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商业建设项目1#楼南侧,受伤部位:全身多处骨折,主要原因:勾维锋在第五师双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商业建设项目1#楼南侧,被吊运的砂浆砸伤,导致全身多处骨折。
公示时间: 2026 年 9月 7 日至 9 月 13 日。有知情人对事故伤害经过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举报电话:0909-6666317
举报邮箱:dwsgsrd@163.com
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