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求内容
市民来电反映,本人是第五师双河市团结路好利安超市前面公共停车场里面的流动摊贩,现该城市管理中心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让本人该处摊贩摆摊,但该处摆摊时间也是在早上10点-12点,下午4-9点,在没有车的地方车位上摆摊的。
二、承办过程
2026年9月8日17时43分,热线办将工单转派至第五师住建局进行核实处理;2026年9月8日18时22分,第五师住建局签收处理;2026年9月14日16时31分,第五师住建局将问题结果反馈至热线办,热线办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非常满意。
三、承办结果
关于来电人反映的诉求,经调查核实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单位工作人员于9月13日,通过电话向X女士核实情况。该X女士接听了电话。 经查,X女士反映的问题属实。9月13日,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具体如下:一是流动摊贩不得占道经营,我单位将持续开展巡查管控,对占道摆摊行为及时劝导制止,维护道路通行秩序;二是在五师老师部后方规划设置便民疏导点,提供免费摊位,引导流动摊贩到指定区域规范经营。下一步加强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的管理。
9月16日11时23分,热线办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了群众,群众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