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31-00-2021-0001 | 分 类: | 主要职能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2023-12-26 11:04:20 | |||
标 题: | 交通运输局职能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内设机构:师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4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2名(正职1名,副职1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兵团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师市实际提出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师市公路、水路、铁路、航空等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师市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三)承担师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及市场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兵团有关道路、水路运输政策、准入制度、技术规范和运营规范的监督实施。指导师市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一体化,指导师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和客货车辆运营管理;指导师市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
(四)组织协调海事工作。负责管辖水域内河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舶船员管理工作。监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
(五)负责提出交通运输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并负责监督管理,协调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
(六)承担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交通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管理;制定公路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承担货运车辆超限治理工作。负责管辖收费公路管理及公路联网收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负责师市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工作。承办农村公路相关工作。
(八)指导师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培育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发布交通运输有关信息,承担师市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工作。
(十)负责师市营运汽车维修市场、营运汽车车辆技术检测、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及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作业实施属地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师市交通战备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国防交通路网布局建议,协调推进交通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拟订交通战备保障计划,组织协调辖区内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交通战备物资储备与调动相关工作。
(十二)承担交通科技项目管理、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运行分析工作,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三)监督指导师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师市交通运输业的法制宣传教育,交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工作,负责运管、路政、客管、海事行政许可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四)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完善协调运行机制,打造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动交通结构调整,促进多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质量。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完善行业法制体系,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新业态持续健康发展。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师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权限内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集箱现场检查员等有关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2.师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经营危险化学品进行许可,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处置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
3.师市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购买剧毒化学品实施许可,对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实施许可。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对纳入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5.师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处置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环境监测。
6.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7.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油气运输管理保护和安全运行行业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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