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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D31-00-2021-0001 分 类: 主要职能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3-12-26 18:45:02
标 题: 第五师双河市水利局机构职能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第五师双河市水利局机构职能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兵团关于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发展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河湖流域规划、跨流域调水规划、防洪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统筹和保障师市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组织实施师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师市水资源统一配置调度和监督管理,拟订师市水资源中长期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辖区内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和用水指标管理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指导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师市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水价管理、改革和水生态环境补偿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安全饮水工作。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制定有关定额、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五)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师市地表水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配合发布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拟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建议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督查、考核。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对口支援与协作工作。

  (七)负责师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涉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工程设计,负责水利工程项目质量、进度与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参与涉水资金的使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有关水利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

  (九)负责师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和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指导水库、灌区等工程安全运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水利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指导水利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负责师市水政工作。宣传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及相关条例,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协调和仲裁重大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防御洪涝、抗御旱灾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亢正茂:第五师双河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室电话:7696752

  骆锋:第五师双河市水利局三级主任科员

  办公室电话:7696750

  办公地址:双河市光明路500号,邮编83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