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师市党委决定:
李军同志任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建议免去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朱玲同志任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建议任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柴振华同志任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建议任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安殿泽同志任新疆双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中共第五师双河市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