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31-00-2024-0256 | 分 类: | 人力资源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2024-09-19 10:19:38 | |||
标 题: | 第五师供销社(国资公司)招聘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供销社(国资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部副部长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1.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3.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4.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招聘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任职基本条件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和企业员工均可报名,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团队意识强,无不良行为或处分记录。
2.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具有在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岗位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受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或者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名或解除聘用关系的。
三、薪酬待遇
薪酬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按企业相关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工作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甄选—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报送以下电子版材料:
(1)填写《第五师供销社(国资公司)市场化招聘报名表》(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1张)详见附件。
(2)提交以下证件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身份证件、各学历教育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件、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件、资格资质证件、荣誉证书证件、现岗位任职证明文件等。
(3)以上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文件命名方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1094068595@qq.com。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结果,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4.此次招聘岗位未招聘到符合条件人员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置或取消,也可根据发展需要重新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面试甄选
公司初步筛选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未接到电话的报名人员,即未进入面试环节。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考评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评估。面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组织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和体检候选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予聘用,按照面试成绩排名,视情况依次递补人员。
(四)确定人选
将拟聘人选的考察、人事档案和相关事项核查结果、体检报告报党委研究确定。
(五)公示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不少于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检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组织和纪委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招聘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考察和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628990215309900999
邮箱:1094068595@qq.com
七、应聘须知
1.应聘人员务必按时参加相应招聘环节,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超过时限未参加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在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服从对其工作岗位的统一调剂和安排,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由第五师供销社(国资公司)负责解释。
附:第五师供销社(国资公司)市场化招聘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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