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D31-00-2021-0001 分 类: 主要职能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 2023-12-26 22:16:06
标 题: 第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第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起草师市市场监管(含药品监管、知识产权,下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师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和开展师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助配合上级有权执法机构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师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师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协助上级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监管、防伪管理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及其制品的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工作,监督管理纤维质量检测机构。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及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安全、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协助上级开展实验室评审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强制性、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监督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履行本行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权限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检验检测质量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管理、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信息上报工作。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订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制度,拟定和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十八)负责知识产权运用工作。拟订和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组织和指导落实商标、专利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指导专利信息服务工作。

  (十九)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师市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便捷开放,加强产业专利导航,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用的放心、吃得放心。

  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业主和办事职工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6.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制定实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推动执法力量下沉,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师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不含干果和管辖范围内的水果,下同)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2)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师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师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对经营危险化学品进行许可,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安全条件审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处置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指导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

  (2)师市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购买剧毒化学品实施许可,对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实施许可。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3)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负责对纳入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用于装卸、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4)师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处置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5)师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权限内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装箱现场检查员等有关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6)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7)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运行的行业管理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根据上述职责,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场监管科);设下属市场监管所:第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第一所、第五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第二所。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具体分工如下:

  刘保明(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徐雪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纪检监察、知识产权监管、计量、特种设备安全及作业人员监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业认证许可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综合执法、投诉举报、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纤维质量监管、标准化、认证检验检测、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及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解放西路2号

  联系电话:0909-6661319

  电子邮编:833408

  办公时间: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