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31-00-2021-0001 | 分 类: | 主要职能 | ||
发文机关: | 发文日期: | 2023-12-26 22:17:16 | |||
标 题: | 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机构职能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公共资源交易和大数据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兵团党委决策部署以及师市党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职能转变与“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师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电子政务、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管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的总体规划和措施,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
(三)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师市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师市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开展大数据分析,做好师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预审论证、过程监督和验收评估。
(四)负责师市电子政务云的建设、运行和相关项目的代建工作。
(五)负责师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推进师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工作。
(六)指导、监督师市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师市政府网站建设运行。
(七)负责师市本级招商引资、重大工业项目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购买工作。
(八)指导协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负责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九)规划指导师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做好师市招投标业务的统计和分析,统筹协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
(十)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师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建设和管理师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推进专家资源共享共用,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指导、推进师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建设运行,负责师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运行。
(十三)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根据上述职责,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下设两个部门:
(一)政务服务中心职责及联系方式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兵团关于政务服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兵师党委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开展政务服务。
(2)负责落实师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的相关制度;负责落实师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管理等工作。
(3)负责对进驻单位业务开展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立对进驻大厅工作人员的技术指导、监督检查、日常管理考核及业务培训;负责处理对进驻单位、进驻事项和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4)进入师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介机构和其他政务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服务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
(5)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各类信息系统及办公网络、设备的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师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管理和应用工作,推进师市政务服务平台与兵团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建立完善内部审批信息共享、协调推进办理事项等工作。
(6)负责师市政务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与维护、信息更新、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统筹进驻单位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师市12345政务热线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7)负责指导团场(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及运行等工作。
(8)完成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909-2296899
(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及联系方式
(1)负责安排和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开标、评标场所和服务。
(2)组织编制相关的交易文件发布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交易信息。
(3)提供查询、咨询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指南。
(4)建立健全各类专业评标专家库,实行专家行为诚信管理制度。
(5)交易平台、数据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6)制定交易流程和业务操作规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7)维护交易活动秩序,加强对下级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的投诉及违法违规问题。
(8)交易资料、音像、图片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联系电话:0909-2270161
办公地址: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156号师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833408
办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
主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 承办: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办公地点:第五师双河市军垦路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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